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有何特殊规定?
- 时间:
- 2019-02-27 17:26:51
- 作者:
- 赵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吉林教师资格网




答: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)的规定,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,除其他体检项目外,增加淋球菌、梅毒螺旋体、滴虫、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(念球菌)(后两项指妇科)检查项目。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。
免费领课/找工作
特别提醒:
1.提醒为短信模式,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
2.确认预约后,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,请保持通讯畅通
3.如有任何问题,请致电客服热线:
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
答:根据教育部、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)的规定,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,除其他体检项目外,增加淋球菌、梅毒螺旋体、滴虫、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(念球菌)(后两项指妇科)检查项目。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。